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8日讯 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消息,河源市纪委原副书记、市监委原副主任黄飞龙(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黄飞龙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黄飞龙简历
黄飞龙,男,汉族,1964年12月出生,广东龙川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
1998年5月任河源市和平县人民法院院长
2004年7月任河源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2007年12月任河源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正处级检察员
2012年6月任河源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反贪局长、正处级检察员
2018年1月任河源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正处级纪检监察员
2019年4月任河源市纪委副书记
2019年6月任河源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2020年12月被免去河源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职务
2021年3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文章来源:《广东蚕业》 网址: http://www.gdcyzz.cn/zonghexinwen/2021/0408/9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