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改革服务举施,提升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结合省内实际情况,决定在本月内分两个阶段推广应用统一版互联网“学法减分”线上学习措施:3月5日起,深圳、惠州、清远市作为试点城市首先推广应用;3月25日起,在全省范围正式推广应用。
政策解读
三种途径可减分:
2020年1月,公安部出台《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范》),实施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的政策,即“学法减分”政策。主要有3种减分途径,即参加网上学习考试减分,参加现场学习考试减分,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分。鉴于疫情防控特殊情况,目前广东暂时只开通网上学习考试减分途径。
《工作规范》主要明确了5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可以参加“学法减分”的情形。符合规定条件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同时,也明确了本记分周期内2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计记分已达到12分等7种不予受理申请的情形。
二是明确接受教育的方式为参加学习考试或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学习考试包括网上学习考试、现场学习考试,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形式包括文明交通劝导、交通安全宣传等。
三是明确减免记分的方式和分值。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后,符合减免记分条件的,在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而不是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作不记分处理。机动车驾驶人每个记分周期内通过“学法减分”可累计最高减免6分。
四是明确学习内容和考试题型。学习课程由省级公安交管部门设置,包括安全行车常识、紧急避险常识、交通违法行为判断与案例分析等12方面的内容。考试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题库以全国统一题库为主体,各地自主题库为补充(不超过20%),每次考试随机抽取20题,每题答题时间为60秒,答错或未答题目数达到3题以上考试不合格。
五是明确黑名单管理制度。机动车驾驶人在学法减分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情形的,将取消本次学法减分的成绩,在3个记分周期内不再允许参加学法减分,公安机关还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同时,该驾驶人将被列入互联网服务平台黑名单,3年内不得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自助机办理公安交管业务。
“学法减分”答疑解惑20问
1.问:哪些人可申请参加“学法减分”?
答:持有“学法减分”业务已上线城市核发驾驶证的驾驶人或交管12123用户注册地为“学法减分”已上线城市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未满12分,不区分驾驶证准驾类型,也不区分是否为营运车辆驾驶人,均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学法减分”。驾驶人参加学习并考试合格后,在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1次减免1分(不涉及罚款减免),1个记分周期内最多可以减免6分(包括6分)。
2.问:哪些驾驶人不能申请学法减分?
答:(1)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2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2)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2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3)在最近3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4)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5)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6)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7)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8)机动车驾驶人当前周期内已减免记分满6分。
3.问:参加学法减分有次数限制吗?
答:没有次数限制。但是,驾驶人在1个记分周期内减免记分分值达到6分后将不能继续参加学法减分。
4.问:可以通过学法减分预存分值吗?
答:不可以。申请学法减分,必须在当前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且驾驶人名下没有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若当前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的,不能通过学法减分预存分值。
文章来源:《广东蚕业》 网址: http://www.gdcyzz.cn/zonghexinwen/2021/0311/7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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